泸西县纪委县监委通报曝光党员、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(六十二)
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、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树牢纪法意识,规范日常行为,维护社会良好秩序,泸西县纪委县监委采取“先曝光、后核查、再处理”的方式,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、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。现将4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:
一、崔自越,中共党员,泸西县三塘乡李子箐村委会小阿棚村小组村民,2023年9月9日21:4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二、张世旺,中共党员,泸西县中枢镇迎宾社区居委会居民,2023年9月10日20:3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三、李照柱,中共党员,泸西县金马镇石缸冲村委会小核桃村小组村民,2023年9月10日22:3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四、唐超,中共党员,泸西县金马镇爵册村委会爵册村小组村民,2023年9月10日22:0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欢迎广大干部、群众提供线索,予以监督。
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
泸西县监察委员会
2023年9月16日